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院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1.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严格按计划录取。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12040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全日制脱产 |
9 |
1204J3 |
康养技术与管理 |
全日制脱产 |
调剂招生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9人;“康养技术与管理”专业方向拟进行调剂招生。各专业方向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复试分数线:初试各单科成绩及总分成绩要求均符合A区国家分数线要求。
3.一志愿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日期、地点及方式:
1、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30日下午,4月6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汉口常青花园武汉轻工大学东校区医学与健康学院会议室。
3、复试方式:均采用线下复试。
4、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
(2)专业课测试(笔试或者面试)
(3)综合素质考核
(4)外语测试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口语表达,对话交流,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对英文文献的快速阅读及准确翻译并理解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快速阅读理解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英语能力。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不限于科研基础、科研潜质、科研思维、表述能力、目标志向等)。满分100分。
4.专业课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100分。
(三)复试费
复试费100 元/人。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院要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网上查验,确定真伪。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当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或所有已修读课程的成绩单、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要求
1.学院进行现场复试时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前,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时,招生学院落实“三随机”机制(随机选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规范性,详细做好抽签登记和复试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复试过程和监控过程录制存盘3年。
4.学院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在复试前将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上报研究生院和督查巡视组。
5.关键环节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
6.复试结束后,学院第一时间立即上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
六、调剂工作
调剂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200%。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调剂复试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及总分成绩在满足国家A区分数线基础上,复试条件要求如下:
①“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调剂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意愿调剂考生,含专业代码120402和107401。
②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大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可调剂至“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和“康养技术与管理”专业,依据初始成绩排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测试、外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学院信息公开
学院负责公开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流程、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考生复试成绩、考生申诉途径等。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
九、申诉渠道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
邮箱:whpuyjsc@163.com
医学与健康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学院监督电话:18963958125喻欣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医学与健康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