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有关规定,结合医学与健康学院实际,制定了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专业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我院2024级本科转专业的组织领导,保证转专业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医学与健康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程清洲 陈汉想
成员: 胡 翔 李 琦 程家才 彭超华 张 静 任 平 黄芝虹 熊 燕
二、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2024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3.申请转入理、工、农类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该专业的高考考试科目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2.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50%。一年级上学期转出人数已达到50%的专业此次不接受申请转出。
(二)转入人数
各专业(类)接受转入人数不高于学院各专业(类)当年招生人数的20%。一年级上学期转入人数已达到20%的专业此次不接受学生转入。
四、转专业程序
(一)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生达到学校《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的申请条件要求。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
4月7日上午8时-4月11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三)转出资格审核
4月18日前,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当各专业(类)符合转出条件的总人数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50%时,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均可转出。当各专业(类)符合转出条件总人数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50%时,根据本次申请学生的前一个学期(大一第一学年第1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靠前的优先转出。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中导出,教学秘书及年级辅导员负责审核,教学副院长负责把关。排序时,按学生所在专业(类)分类排序。遴选结果经公示后,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四)转入资格审核
4月21日-4月30日对入围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当入围人数少于接收人数要求时,原则上不再进行遴选程序;当入围人数超过接收人数要求时,学院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排名在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前20%的学生可转入本专业(类),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学院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五)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5月16日前,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六、其他
(一)本细则是依据学校《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其它要求、程序、管理等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学院学工处老师将学校文件和此实施细则传达全体2024年入学的本科学生,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医学与健康学院
2025年 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