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我院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武汉轻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院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平时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推荐工作的平稳有序,特成立医学与健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遴选审核专家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汉想、史艳莉
成员:胡 翔、李 琦、程家才
秘书:黄芝虹
推免生遴选审核专家小组:
组长:史艳莉
成员:胡 翔、李 琦、彭超华、张 静、任 平、杜丹丹
秘书:熊 艳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的全程组织领导等工作。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相关推免生成果的审核鉴定等工作。学院纪检委员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资格条件
学院推免生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选拔。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学生)。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和作弊,无学术不端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GPA)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只计初始成绩),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分制达到48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710分制达到425分);小语种的要求参照非英语专业学生的成绩标准执行。
5.入伍本科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申请办法与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含承诺书)与《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推免汇总表》,于2025年9月2日14:00点之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同时需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推免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为纸质版。
2025年9月3日前学院根据实施办法完成审核,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初选名单(包括拟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取消资格人员由学院在初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办法
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2. 学业成绩由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 学院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学科竞赛)等方面,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保留两位小数,10分封顶。而且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1项。
4. 奖励分为鼓励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开展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向学术创新领域发展。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所获得。
5. 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院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等,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单位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须对审核结果负责,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具体奖励分标准见《学校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其中科技成果分类见《武汉轻工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标准》、学科竞赛分类见《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赛事清单》。
六、管理监督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其他违反教育部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者。
(二)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三)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对推免结果等有质疑的,可书面向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提起申诉。根据学生申诉涉及的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四)推免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附则
1. 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研究生免试推荐。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3.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解释。
医学与健康学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