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医学与健康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第一教工支部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实行“一岗双控、多岗监督”机制。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一)招生计划与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或方向) |
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
非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
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1 |
120402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8 |
0 |
347 |
49 |
74 |
2 |
1204J3 |
康养技术与管理 |
4 |
0 |
347 |
49 |
74 |
注: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名单
2024年医学与健康学院一志愿复试名单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104964120403378 |
陈泽洋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58 |
72 |
145 |
138 |
413 |
104964120403376 |
程千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76 |
60 |
142 |
123 |
401 |
104964120403380 |
焦玥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67 |
61 |
138 |
132 |
398 |
104964120403368 |
饶琪瑛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64 |
49 |
134 |
134 |
381 |
104964120403366 |
王珺祝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62 |
55 |
130 |
124 |
371 |
104964120403374 |
罗兰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67 |
58 |
114 |
125 |
364 |
104964120403381 |
田小霞 |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70 |
57 |
108 |
121 |
356 |
104964120403387 |
周宇佳 |
1204J3|康养技术与管理 |
68 |
51 |
129 |
145 |
393 |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审核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要求,于3月26-28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调剂复试考生另行公告通知。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方式
现场面试为主。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像,并妥存备查。
2.复试安排
招生专业 |
复试日期 |
复试时间段 |
复试地点 |
其他说明事项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月28日 |
上午9-12点 |
医学与健康学院二楼会议室 |
|
康养技术与管理 |
注:以上为一志愿复试安排,调剂复试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实践(实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3)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口语表达,对话交流,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对英文文献的快速阅读及准确翻译并理解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快速阅读理解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英语能力。
(4)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现场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
(5)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业务课以笔试方式进行,其中报考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方向考生加试《卫生法规》和《健康教育学》,1204J3 康养技术与管理方向加试《健康教育学》和《管理学基础》。
(三)复试费
复试费 100 元/人,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缴费。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
二维码见附件 |
|
|
(四)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
学院调剂信息咨询电话:李老师027-83964002
调剂信息咨询QQ群号:1054498603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由综合素质测试、英语测试、专业课测试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依次顺位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现有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应在入学前转入学校,逾期不转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人事档案可按毕业学校集中邮寄时间邮寄。
6.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院信息公开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网址:https://yx.whpu.edu.cn/)。
(1)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相应专业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
邮箱:whpu_yjs@163.com
2. 医学与健康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学院监督电话:027-83956736陈汉想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本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八、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准。
医学与健康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