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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调档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6:25  点击数:

人事调档函

组织部(处、科)、人事处、学工处:

贵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于2016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现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调档审查工作。请将该同志的档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即:EMS)方式寄往我校,我校不接受其它方式邮寄的档案。寄往我校的人事档案应当密封,封口处应贴有封条,并盖有骑缝章。请务必在邮包上注明考生姓名,以便核查。

档案不完整的,应补充完整后,再一次性寄往我校。

若贵单位查无此人或不同意寄出,请回电(函)我处。未被正式录取者,档案将退回贵处。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邮编:430023

联系电话:027-83913149

联 系 人:汪老师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