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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武汉轻工大学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和记分标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16:48  点击数:

2016武汉轻工大学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研究生

招生复试细则和记分标准

为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

一、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 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的点和态度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3)综合情况面试,考察考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4)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护理研究》。

(5)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健康评估》、《护理专业英语》两门业务课,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

2、复试形式

(1) 外语测试:听、说、读、写能力,测试过程当场给出分数,满分100分。

(2) 综合面试:老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测试过程当场给出分数,满分100分。

(3) 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

三、 综合复试成绩:

综合复试成绩=0.4*(专业课笔试) + 0.2*(外语水平) + 0.4*(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

四、 综合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0.6* (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 + 0.4* (综合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统一按初试满分折算为100分

五、 复试时间安排:

3月22日 上午8:30—11:30 医护学院会议室资格审查、校医院体检

3月22日 下午14:00—15:30专业课笔试

地点:医护学院二楼电教室

3月22日 下午15:40—17:30 综合面试(考生分批与外 语测试同步进行)

地点:医护学院二楼会议室

3月22日 下午15:40—17:30 外语测试

地点:医护学院二楼康复实验室

3月23日 上午8:30—10:00 同等学力加试

地点:医护学院二楼会议室

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