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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6:01  点击数:

隐私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在充分了解这些情况并经过充分考虑后签订“知情同意书”才能参与研究。研究过程中,不能使患者、受试者及受访者的身心受到伤害。

2、动物实验中的原则

在动物实验中,各类实验动物的使用必须以充分理由为前提,制止没有科学意义和社会价值或不必要的动物实验。对实验目的、预期利益和造成的动物伤害、死亡进行综合评估。优化动物实验方案以保护实验动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动物使用数量。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科学性、可比性的情况下,鼓励动物替代方法。

3、生物实验中的原则

进行生物实验,实验结果不能引发人、自然、社会的伦理问题。比如克隆人或器官、改变遗传性状、胚胎移植、体外受精等给人类生活带来非理性的影响,并形成伤害。

第十四条 审查程序:

1、在接到申请书后,由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委员为项目评审的执行委员,执行委员进行初审;再由执行委员召集评审会,评审委员讨论并填写审查表决书,由执行委员综合评审委员的意见,并填写审查决议书。

2、委员意见不一致时,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尽量采用协商的方法做出决议。如无法协商一致,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

3、快速审查:常规项目评审后,如有重复或类同项目的申请,可以由执行委员核实确认,并提出评审决议,不再经过评审会,由主任直接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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